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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本站 2010-4-30 10:35:16 阅读: 201
为切实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75号),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活动的基本特征和规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抓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巡查监测预警等制度;加大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危害。 二、地质灾害概况及2009年度防治方案的执行情况 (一)我县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处浙南中低山区,地势自西向东倾斜,地形复杂、切割强烈;火岩广泛分布,断裂发育、岩石破碎、风化作用强烈,且全年降雨量充沛,季节性降雨明显,属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类型,存在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的特点。近年来,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呈逐年增加之势,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据调查,目前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37处,全县31个乡镇均有分布,直接威胁128个村庄6000多人生命财产安全,其中需监测、稳定性差的A类点有2处、B类点有10处、C类点有30处,小流域泥石流隐患沟谷38处,滩坑库区及周边地区不稳定斜坡30多处岸。 (二)2009年度防治方案的执行情况 2009年,《青田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开展了预警工作,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加强了宣传、培训力度,坚持危险性评估制度,需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加强了巡查、监测和应急避险等措施。由于各项防治工作力度加强,措施到位,全年监测点内没有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或群众搬迁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小舟山乡小舟山村北侧1户7人、北山镇超坦村13户43人的搬迁工作;结合滩坑移民指挥部的移民工作,完成西斜村28户88人的搬迁工作;山口镇大安村彭山村集中安置点第一批20户81人已分配宅基地开始建房。小舟山乡葵山村弃土治理工程已完成,并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查验收。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治重点 (一)201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基本规律和地质环境因素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数量和危害程度主要与降雨特别是强降雨的范围和强度有关;其次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包括矿山开采)也有很大的关系。因此,201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类型以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屑岩体滑坡及滑坡泥石流(复合型)为主,由修路建房和滩坑水库蓄水等人类工程活动导致岩土体失衡而引发的边坡崩塌、山体滑坡以及由台风、梅雨期间地表径流急速汇水造成的泥石流也具有一定发生率。雨季为地质灾害多发季节,特别在4月至10月连续降雨和因台风影响的强降雨时段是重点防范期。 (二)201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治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10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以下列四大区域为主:处于村庄、城镇附近的地质灾害隐患;交通干线、在建工程不稳定边坡(包括机耕路等低等级公路边坡);过多堆积松散物(包括矿山开采的弃碴)且有一定汇水面溪谷所形成的泥石流隐患;滩坑库区塌岸及周边地区不稳定斜坡等。2010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主要是: 1、A类、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鹤城镇山头村、山口镇彭山村、腊口镇马岭头村、黄垟乡石平川村、祯旺乡陈须村、汤垟乡西天村、鹤城镇陈山村、石溪乡吴山村、岭根乡马坳村等处。 2、小流域泥石流隐患沟谷。主要分布于高湖镇内冯村坑口自然村四龙坑、贵岙乡塘后村洪岩坑、贵岙乡东山村、仁庄镇应庄垟村、方山乡龙现村、海口镇半坑村、方山乡马车坑村等处。 3、滩坑库区塌岸及周边地区不稳定斜坡。目前已发生地裂缝或较大规模的塌岸有岭根乡马坳村、吴山埠、驮田坪、北山镇上贵府、龙公坳、格坑等。 四、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当地乡镇政府、各矿业权人和浙江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落实制度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工作。对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根据实际及时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巡查、监测、速报和预警等相关制度,将地质灾害预防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把任务落实到每个隐患点;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农村私人分散建房的管理和指导。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矿山企业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防治工作,把好地质灾害源头关。 (三)健全网络,加强监测 各乡镇要健全乡镇、村、点群测群防网络,确定专人负责,保持群测群防人员相对稳定,确保网络正常运转;完善预警系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确定专人,严密监测并及时预警;把日常巡查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重点防范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若发现险情征兆或灾情时,要立即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同时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组织集中培训,开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相关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预防地质灾害的能力。特别是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防治知识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影响区范围内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五)防治迁并举,科学防范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当地实际,在非常时期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让,回迁工作应警惕地质灾害滞后活动的可能性。同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或群众搬迁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山口镇彭山村第一批20户81人的建房工作,争取启动第二批安置户的建房工作;继续推进鹤城镇山头村剩余村民的搬迁工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安置小区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根据资金情况和危害程度要完成一个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或应急排险工程。各矿业权人要开展矿山生态治理工作,消除或者减轻矿区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汛期值班联系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陈良春 电话:6835321 13606692778(662778) 联系人:叶政川电话:6827592 13906884725(665270) 楼雄标电话:6827592 13735903645(633645) 县国土资源局地环站 值班电话:6827592 6834230 传达室电话:6828409 传真:6830053 附表1:青田县A、B、C类地质灾害点监测防灾简表 附表2:青田县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防灾简表 附表3:青田县滩坑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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